5月23日上午,東莞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召開東莞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2023年第一次安全專項檢查動員部署暨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工作會議。會議總結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主要負責人2022年度履職情況,就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2023年第一次安全專項檢查進行動員部署。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董鐵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聽取了我市5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述責述安匯報,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履職情況進行了點評,對2022年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總結。
會議要求,各企業負責人要親自部署今年第一次重大危險源安全專項自查工作,要帶頭參與、實事求是、對標對表、逐項核查,自查清單要有相關佐證材料支撐,不得打勾畫圈、應付了事;要端正思想,緊盯重大隱患,對照清單,按照省實施方案五個100%的要求,按時按質完成隱患問題整改閉環。
同時,各相關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要對未開展自查的和檢查新發現問題的,以及未明確整改計劃、整改計劃與實際不符、未按照整改計劃時限完成整改的企業,依法嚴格處罰,該整改的整改、該停產的停產;要從嚴從實依法查處,敢于動真碰硬;要協調媒體集中曝光重大事故隱患,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形成有力震懾。
會議強調,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嚴格履行法定的主體責任,按照專項檢查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把隱患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事故。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到最重要的位置,預字當頭、嚴字打底,嚴防死守,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要結合轄區實際,扎實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基礎提質、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鞏固提升、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等多項排查整治任務,確保風險得到有效管控、隱患得到徹底消除。
根據應急管理部和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統一部署,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組織開展2023年第一次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專項檢查督導(簡稱專項檢查督導)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深刻吸取今年以來國內外典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教訓,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落地落實,持續強化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現5個100%:即所有重大危險源企業對標自查率100%、市級線下交叉檢查100%、自查檢查發現隱患問題線上錄入100%、企業隱患問題整改完成100%、依法實施行政處罰100%,盯緊看牢重大危險源,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檢查督導范圍和工作重點
(一)檢查督導范圍
全市18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名單見附件)。
(二)工作重點
1.本次檢查督導延續2022年第二次專項檢查督導工作要求,針對不同的企業類型對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專項檢查督導工作指南(試行—廣東版)》(粵應急函〔2021〕378號附件,以下簡稱《指南》(廣東版))確定的重點檢查內容開展企業自查、市級交叉檢查。
2.督促企業將自查發現的和市級、部省交辦的隱患問題,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連同自評分結果、整改措施、整改情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等信息,登陸企業端賬號,按《指南》(廣東版)要求全面、規范、準確、及時錄(傳)入全國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督促企業主動運用廣東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平臺,完善基礎信息,實施火災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及時將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實時錄入系統,同步在“粵商通”APP實施線上消防安全大承諾和自我管理報備。
3.市級交叉檢查將同步對2022年第二次專項檢查督導中企業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凡存在隱患屢改屢犯、未按照“五落實”要求落實整改、逾期未改的問題,將依法與本次新發現的隱患問題一并對企業及相關直接責任人實施嚴格處罰,直至停產停業整頓。
三、組織架構
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建立聯合辦公機制,組建市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督導工作辦公室,由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張利利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方國亮共同擔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同志組成,負責統籌協調全市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督導工作。
四、進度安排
(一)企業對標自查(5月25日前)。有關企業按照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要求,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帶隊,組織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制定實施方案,對照《指南》(廣東版)自查重點內容,對本企業全部重大危險源開展自查,要提高排查隱患問題的質量和深度,及時完成“三錄入”工作。
(二)市級交叉檢查(6月15日前)。根據省應急管理廳和省消防救援總隊的統一部署,由珠海市交叉檢查組對我市的重大危險源企業和相應重大危險源開展全覆蓋檢查。
(三)總結提升(6月底前)。市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督導工作辦公室會同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督促有關企業落實整改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曝光存在重大隱患或重大隱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業,梳理總結本次專項檢查督查情況。省專項工作辦公室將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適時對我市有關企業自查、市級交叉檢查情況進行督導核查、通報,并實施量化評分。
各有關企業應于7月20日前完成企業自查、市級交叉檢查和省級抽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閉環。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問題導向。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隊要深刻吸取國內外典型事故教訓,針對夏季危險化學品事故規律特點,融合推進重大危險源裝置設備帶“病”運行、老舊裝置安全分類整治、液化烴儲罐區和油氣儲存企業安全風險防控等工作,突出動火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安全,嚴格履行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數字化運行為抓手,全面強化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提升工作質量。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隊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針對前期專項檢查督導工作暴露出的問題和短板,采取硬實措施抓好整改,加大線上調度和線下督查力度,對自查質量差、錄入不及時、整改超期的企業要提前研判、及早警示,杜絕出現新錄入隱患與前期雷同、同一隱患反復錄入等問題,采取集中培訓、重點約談、警示通報等方式,切實推動企業提升隱患排查整治效能。
(三)從嚴從實監管。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隊要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十五條、省六十五條和市七十八條措施,結合《2023年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重點事項指導目錄》的要求,對檢查發現存在否決項、扣高分項問題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包保責任人履職不力、安全風險承諾公告與事實不符等弄虛作假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對因責任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的,嚴肅追責問責;對未按要求自查、未明確整改計劃、未按照計劃完成整改的企業,嚴格執法處罰;對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鞏固“消地”協作。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隊要全面落實《東莞市應急管理局 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聯合監管機制(試行)的通知》(東應急〔2020〕258號)要求,落實落細聯合會商、聯合檢查督導、信息共享、應急聯動、聯合培訓宣傳等工作,通力協作、聯防聯控,最大限度發揮“消地”監管合力。
(五)廣泛宣傳發動。各鎮街(園區)應急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隊要積極協調地方主流媒體,對專項檢查督導中的正面典型及時通報表揚,推廣經驗作法。對存在重大隱患或者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要果斷予以曝光,提高專項檢查督導的震懾力,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