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學習貫徹《決定》,必須準確把握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這條貫穿《決定》的紅線,深刻認識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任務、關鍵所在,把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貫徹到改革各方面全過程,建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為黨的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深化機構改革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
《決定》深刻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成功經驗,明確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必須遵循的四條原則,第一條就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握好、貫徹好這條原則,才能確保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正確方向。
(一)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征和最大制度優勢。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歷史進程中,深刻總結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理論和實踐,鮮明提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這個重大論斷,把黨的領導地位、領導作用,從歷史發展的必然、實踐發展的必然,深化拓展為道路發展的必然、制度發展的必然,加深了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加深了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的認識,是我們黨、中國人民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最重要的認識成果、最根本的經驗總結,是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體現。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關鍵、最核心的就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這個最本質特征更加鮮明地體現好,把這個最大優勢更加充分地發揮好。
(二)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14個堅持”的“第一個堅持”就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代表著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基于我國的國體和黨的性質,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題中應有之義。我們黨已經在全國執政69年,長期實踐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旗幟鮮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這充分證明體現黨的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是有效的、管用的,最能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當前,我國發展正處在一個大有可為的歷史機遇期,要抓住歷史機遇、實現偉大夢想,必須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大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歸結起來,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是人民的要求、實踐的要求、時代的要求。
(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首要任務和根本保證。黨的全面領導是具體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必須體現到治國理政的方方面面,體現到國家政權的機構、體制、制度等的設計、安排、運行之中,保障和實現黨的領導的政治落實、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決定》著眼把黨作為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制度化,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這次機構改革的首要任務。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要朝著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這個方向去,奔著把黨的全面領導落實落到位這個目標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關系全局的政治體制改革,要從政治上來認識和把握。保證改革的正確方向,保證各項任務順利推進,必須充分發揮黨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切實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這個政治主題貫穿改革全過程。
(四)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最根本的是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是最根本的政治規矩。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在國家治理體系的大棋局中,黨中央是坐鎮中軍帳的“帥”。建設和完善黨的領導體系、國家治理體系,必須以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為根本點,進一步建立完善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中央決策部署迅速有效貫徹執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任務艱巨、影響深遠,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不折不扣、堅定有力地完成好各項既定改革任務。
二、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
著眼于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決定》提出加強黨對各領域各方面工作領導,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首要任務,并對優化黨的組織機構、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和戰略安排。
(一)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安排中具有綱舉目張的統領作用。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首先要加強黨對涉及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黨中央設立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是加強黨對重大工作領導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設計。早在1958年,黨中央就成立了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等領導小組。毛澤東同志指出,這些小組是黨中央的,大政方針在政治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先后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等。黨中央的這些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在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進程中,發揮了十分重要和關鍵的作用。《決定》對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提出了原則要求,明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負有對重大工作進行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的重要職責。《決定》還對其他方面的議事協調機構、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完善相關體制機制,提出明確要求。這些體制安排和原則要求,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中國國情的準確把握、對國家政權運行規律認識的深化,有利于從制度上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于保證黨中央政令暢通和工作高效。
(二)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理順黨的組織同其他組織的關系,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是實現黨的領導全覆蓋的重要保證。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于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定期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已經成為一項重要制度性安排,對全黨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義。《決定》明確提出,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企業和其他組織中設立的黨委(黨組),接受批準其成立的黨委統一領導,定期匯報工作,同時提出加快在新型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建立健全黨的組織機構。這些制度規定有利于彰顯我們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堅強領導核心地位,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性規范性,切實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體現到各級各類組織中。
(三)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規定,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是落實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實施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黨的事業的執行機關;黨委職能部門是負責黨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行使相對獨立的管理職能,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本系統、本領域工作。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把黨的職能部門作用充分發揮出來,更好促進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實現黨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的全面領導。《決定》提出要優化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機關黨建、教育培訓等部門職責配置,并進一步明確加強這些部門歸口協調、統籌工作的職能。同時,對黨委辦事機構、黨的派出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的改革都提出了原則要求,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抓落實能力,強化協調、督辦職能。這些規定和要求,適應了黨的事業不斷向廣度拓展、向深度推進的發展趨勢,有利于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轉化為具體舉措和工作實效。
(四)統籌設置黨政機構。黨政組織機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依托,是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持續不斷推進機構改革,裁撤合并了一批部門機構,優化轉變了政府職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促進和保障了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黨的十九大指出,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戰略部署,根據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針對黨政機構實際運行中存在的“機構重疊、職能重復、工作重合”等突出問題,《決定》明確要完善黨政機構布局,理順黨政機構職責關系,形成統一高效的領導體制,保證黨實施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其他機構協同聯動、高效運行,并提出黨的有關機構可以同職能相近、聯系緊密的其他部門統籌設置,實行合并設立或合署辦公。把黨政機構統籌起來考慮、設置,構建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黨政機構新格局,抓住了當前影響黨政機構運行效能的要害,體現了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的要求,破除了部門化、局部化的障礙藩籬,有利于增強黨的領導力、增強政府執行力,有利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利于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三、增強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既要完善保證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又要著眼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切實增強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增強把方向的能力和定力。方向就是旗幟,就是道路,就是我們奮力趨赴的共同目標。黨的領導第一位的就是舉旗定向。在前進道路上,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永遠奮斗,以高度自覺推進社會革命和自我革命,一以貫之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以貫之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一以貫之增強憂患意識、防范風險挑戰。要把增強“四個意識”體現到制度機制的設計和運行之中,以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確保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要強化政治定力,堅守政治原則和底線,決不能在根本問題上出現顛覆性錯誤。要增強敏銳性、提高協同性,有效發現處置改革發展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
增強謀大局的能力和定力。我們所處的歷史方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時代,我們正在進行的事業是前無古人的偉大事業。無論是認識分析問題、謀劃推進工作,都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動,防止不利于全局和長遠的情況發生。要著眼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奮斗目標,著眼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壯闊實踐,著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眼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從整體上把握,從戰略上謀劃,從長遠上著力,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不斷增強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預見性。
增強定政策的能力和定力。政策是體現執政黨性質宗旨的試金石,是反映治國理政水平的標志。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中,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眼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著眼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抓住老百姓最急最憂最盼的問題,抓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制定出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廣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使政策、舉措、方案符合現實情況、反映客觀規律、解決實際問題,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做到有的放矢、辯證施治、精準發力。
增強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改革開放是我們黨最鮮明的旗幟,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偉大革命,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必須一鼓作氣、堅定不移,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要大力弘揚改革創新和自我革命精神,推進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發,在全面深化改革新起點上實現新突破。要著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適應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基本特征,科學確定改革發展思路、制定改革發展措施,敢于擔當、能為善為,在實踐中開新局、闖新路。要鼓勵基層創新,倡導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加強對改革成功經驗的深入挖掘、科學總結和宣傳推廣,推動形成更加濃厚、更有活力的創新創造氛圍,凝聚起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開放的強大力量。